省直属企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公告
辖区内辽宁省直关停企业人员,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居民,办理时间从年7月5日至7月11日,请携带以下手续到社区办理:
1.夫妻双方及孩子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协议书,死亡出具死亡证明。
2.《独生子女光荣证》
3.本人买断协议,退休审批表。
4.单位出具的本人是单位职工,在单位期间从未领取过独生子女退休补助费证明。
以上所有手续需带原件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