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没有妻子儿女,没有住房和收入,脑血栓手术后,脑袋不大好使。因为没有收入,作为亲属,我们给他找的养老院,还要负担他的日常零用钱。到超市偷东西他知道错了,我们认罪认罚,请求对他从宽处理。”近日,市检察院对一起拟相对不起诉的盗窃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拟被不起诉人的弟弟代其作出陈述。
拟被不起诉人王某在年5月10日至6月19日期间,因多次进入超市盗窃猪肉、牛肉,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王某52岁,年患脑血栓,无妻子子女,没有住房和工资收入。承办该案的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池守义在对案件审查过程中综合考量到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意不深,系初犯,并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策和少批慎诉司法理念,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市检察院就此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拟相对不起诉理由等作出了释法说理,拟不起诉人由其弟弟代为就犯罪过程作出陈述,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参会人员对案件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充分讨论。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拟被不起诉人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法律链接: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兼顾“法理情”的方式,最大限度的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的人性化和人情味儿。公开听证会具有一定的法治宣传功能和教育意义,而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既发挥了刑事惩罚警示功能,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矫治作用,既坚持了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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