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具有我区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我区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外地转入我区入学的学生。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三、缴费时间
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四、参保*策
(一)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须全部参保。新参保居民参保时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明。
(二)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父母(监护人)一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超过三个月未满一周岁参保登记的,除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以外,还需承担财*补助部分,次月享受待遇。
(四)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参保地点
(一)城乡居民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到其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其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居住地参保登记。
(二)临洺关镇户籍,在城区内居住,不属于六道街参保范围的居民到下列参保登记点参保缴费(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5:30):
1.永年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临洺关信用社,
根据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财*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邯人社发〔〕67号)文件规定,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财*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二、参保范围
三、参保时间
四、今年参保居民待遇新亮点
参保居民答疑专栏
一、参保居民可享受以下待遇
二、普通门诊
三、门诊慢性病
四、门诊特殊病
五、意外伤害
六、住院如何报销
(一)区内住院出院即报,市内住院须入院前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出院即报。(二)需要转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居民凭社会保障卡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备案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实现直接结算。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回医保中心报销。---插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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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住院报销比例
(一)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元;一级医疗机构元;区统筹区内二级医疗机构元,区统筹区外二级医疗机构元;三级医疗机构元;转外医疗机构元。参保居民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执行起付标准,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扣除起付金额累计不超过转外标准。(二)*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一级医疗机构85%;区统筹区内二级医疗机构77%,区统筹区外二级医疗机构72%;三级医疗机构65%;转外医疗机构50%。(三)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为15万元。八、新生儿如何参保
九、参保缴费地点
(一)城乡居民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到其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其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居住地参保登记。(二)临洺关镇户籍,在城区内居住,不属于六道街参保范围的居民到下列参保登记点参保缴费(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5:30):永年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临洺关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