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抚顺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市总*组研究决定,现将抚顺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3日至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实名制方式,向市总组织部反映。
传真:
电子邮箱:fsszgh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