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金融实践都不是无懈可击的,固定股票股息也不例外。这种股票股息应该受到批评的特点是,它规定了一个市场价值超过被转入盈余的收益的固定股票股息率。这种措施致使不明真相的购买者过分青睐有关证券,他们被现期股票股息的高现金价值所蒙蔽。只有深入考察公司的会计方法,才会了解这种股票股息支付的实际意义。
让我们借用北美公司这个突出例子作一个说明。正如前文所介绍的,该公司连续10年每年向普通股支付10%的股票股息。从账面上看,在这一时期的大多数年份里,10%的股票股息所代表的不过是每股仅1美元的支付额。这种说法的根据是,在年以前,股票的平价价值为10美元,在后来股票被设定为无平价之后,账面记录的“设定价值”仍为每股10美元。因此平价或设定价值的10%仅相当于每股1美元。但是从投资者的角度看,他所获得的股息要比每股1美元值钱得多,因为北美公司普通股的市场价格远远高于其平价或设定价值。
可以注意到,从年第三季度的支付开始,因发放股票股息而冲抵收益的金额每年从每股1美元提高到了1.美元。纽约股票交易所随即针对这一情况提出了要求:对应于股票股息发放所进行的对收益或收益盈余的冲抵额,必须同时反映出新股在资本盈余以及法定资本中的权益。不过尽管公司根据这个要求进行了调整,但是在后来的市场价格暴跌之前,股息的账面价值和股票市场——当然也就是股票持有人——对这部分股息的评价之间仍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余丰慧